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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 有关单位名称及单位代码问题  录入申报信息,或填报各种申报材料时,中心校下属学校按其学段性质(初中还是小学),使用统一的单位名

 

● 有关单位名称及单位代码问题
 
  录入申报信息,或填报各种申报材料时,中心校下属学校按其学段性质(初中还是小学),使用统一的单位名称及代码,如梨林中心校下属初中的单位名称统一用“济源市梨林中学”,代码统一为“18001B16”、下属各小学统一用“济源市梨林小学”,代码统一为“18001A16”等。
  市直学校也要注意使用规范的单位名称。
  主管单位名称统一为:“济源市教育局”,主管单位代码: 18001
 
  ● 关于转评:
 
  1 、系列不一致的要先转换系列(中学与小学属不同系列),次年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如:中二不能直接申报小高,小二不能直接申报中二。由小学职称转评为中学职称必须具备相应合格学历和中学教师资格证。
  2 、所教学科与职称证专业不一致的,也需先转评专业,次年再晋升。(如:原职称证专业为数学,现教语文,须将职称先转评为语文,次年再晋升语文专业高一级职务。)
  3、取得合格后学历时间不够两年,或学历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也不相近的,转评时应按“破格转评”。
 
  ● 关于学历要求:
 
  1 、凡参加工作后取得国家承认合格学历人员(即后学历),从取得合格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转评同级职务,不够两年需按破格申报。但按初次方式进行申报的,如初次评审、初聘等,不受此限制。
  2 、在高中任教,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初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申报初级的,严格要求学历上述规定;申报中、高级的,若学历不符合上述规定,须按“破格”申报。
  3 、关于交验学历证原件的问题:第一学历必须交,合格(管用)学历原件必须交,最高学历可交可不交。申报信息的录入也要把握此原则。且必须在“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的详情一栏中填清毕业院校、专业、学制等信息。
  4 、毕业证补发换发或丢失问题: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交验毕业证的同时提交学籍表原件;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后提取学籍表原件,祥见问题 11 解答。
 
  ● 关于学历认证:
 
  用后学历参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有两种认证方式: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我省在郑州市农业路河南日报报业集团23楼)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通过网页自助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友情提示:如果网上可以认证,则不需要再到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强烈建议先网上查询,如查询不到学历信息,再考虑到就业服务中心认证。
 
  A、网上认证办法:
  1、登陆学信网学历认证页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2、根据说明进行相关操作。
  3、最后网页自助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复印,并在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注:只有步骤3所述打印件为学历证明的惟一合法认证材料,其它样式打印件一律无效。

  B、到省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办法:
  一、办理地点:
  郑州市农业路《河南日报》报业集团23楼(省教育厅对面)
  二、受理范围:
  1981年以后取得的省内、外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A4)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
  4、填写完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认证时现场领取)
  四、需补充的材料:
  1、1991年以前取得的河南省内学历(不包括1991年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毕业证),还需与原学校联系提供以下材料:
  A、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提供加盖学校红章的毕业院校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录取审批受理缩印件)
  B、学校教务处学籍证明,证明人需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2、卫电师专(高师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的,还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红章的《学籍表》复印件,《学籍表》请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后,按单位集中到人事科抽取。
  五、特别说明:
  1、可委托他人办理。
  2、如毕业证遗失,需到原毕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再来办理。
  3、网络教育和成人专升本学历,需先认证专科学历,才受理本科毕业证的认证。不提供专科毕业证,本科不予受理认定。
  4、学位证认证须到省教育厅办理。
 
  注意:
  1、到就业服务中心认证约需两周左右才能出报告,各单位有申报意向人员需抓紧办理认证手续!抽取学籍表请按单位,个人恕不接待。
  2、上述材料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就业指导中心要求为准,为防止跑冤枉路,建议去前先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下:
  ------------------------------------------------------
  单  位: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8号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楼2304室
  邮政编码:450008
  联 系 人:祁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
  传  真:0371-6579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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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
 
  除初聘外,初、中、高级评审,均要求教师资格证种类合格(即:初中教师申报必须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申报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有任意一种教师资格证均可),专业一致或相近。
 
  ● 关于破格问题
 
  合格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按破格申报。
  如:中文文凭,教化学,晋升化学专业,必须按破格;物理文凭,教化学,晋升化学专业,不须破格。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任职年限不够的,不能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级的中小学教师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答辩人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答辩人注意保持评审期间通讯畅通。
 
  ● 关于《继续教育证》问题
 
  与往年不同,今年继续教育证要提交经人事局审验合格的《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 关于《聘任证》的聘任时间:
 
  根据我系统实际,“聘任时间要求”为:现职称通过时间之后,第二年的 9 月 30 日之前开始聘任,且连续聘任。 如: 2000 年 12 月通过中一,今年申报中高,聘任时间应从 2000 年 12 月之后、 2001 年 9 月 30 日前任一时间开始,申报人单位不变动情况下,一般一聘三至五年,单位变动要重新聘任(聘任证须换页填写,无后续页的补新证),最后一次聘任结束时间要到当前时间2010 年 10 月以后(即现在仍在有效合同期内),中间不能断聘。
  最后一次聘任,聘任单位、聘期应与当前有效《专业技术合同书》保持一致。
  以上述例子说明:假定其中一任职以来,工作未发生变动,其聘期可能是:2001.7.1-2004.6.30(首聘),2004.7.1-2007.6.30(续聘),2007.7.1-2010.6.30(续聘),2010.7.1-2013.6.30(续聘,当前仍在聘期内)。
 
  ● 业绩材料盖章问题
 
  申报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书、论文、论著在公开展示后,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论文论著在原件上盖章,方可报送人事政工科。
  各中心校下属的初中、小学凡需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的,也一律为中心校公章。
 
  ● 姓名录入及姓名不一致问题
 
  录入两字姓名时,中间不能有空格。
  中、高级评审中,学历证姓名与申报姓名不一致,或职称证姓名与学历证 ( 或申报姓名 ) 不一致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 关于补办职称证、提取教师人事档案的程序
 
  1 、职称证丢失需补证者,由单位职称专干统计后,集中统一办理:
 
  ( 2 )各单位职称专干提供职称文件复印件,(只复印文件首页和有补证者姓名所在页,若本单位确实未保存者,由职称专干负责统一到人事政工科复印)。
  ( 3 )职称专干收取补证人相片一张,收取补证费用( 10 元 / 人),
  ( 4 )职称专干先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盖章,再到人事局专技科交费并办理补证手续。
 
  注:按单位集中办理,个人办理恕不接待 , 今年不晋级人员暂不办理。
 
  2 、需提取人事档案的,按以下程序,由单位统一办理:
 
  ( 1 )职称专干统计本单位职称评审中需提取《学籍表》、《年度考核表》、或全部《人事档案》的人数,按学籍表、年度考核表、全档案原件三类分别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下载区可下载),并按姓名标清需提取的学籍表的学历层次、年度考核表抽取的年份等信息,统一于 10 月 10 日 前将审批表交到人事科,由人事科集中抽取返还单位。
  ( 2 )职称评审结束,职称专干将所借表格及时归还局人事科档案室,否则遗失责任自负。
 
  ● 有关获奖证书的证明材料问题
 
  参看豫人职 [2008]19 号文件附则及今年职评文件。具体要求为:
 
  A、后学历需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材料;
  B、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提供: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②专家评价意见原件③主办单位证明原件(上下两联,下载中心下载样式)④本课教案;
  C、论文论著类:①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学术刊物、著作原件、发表页复印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公章的网上检索页;
  D、优秀班主任(集体):①奖励证书原件②班主任工作考核材料③发证科室证明(上下两联)
 
  其它: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提示:非上述范围内的证件、证书,不需要出具证明,有关证明样式可从[下载中心下载。]
 
  ● 关于《评审表》《评审简表》的填写:
 
  注:以下所述主要针对中心校,市直学校亦可作为参考。
 
  A、《评审表》
 
  1 、第 1 页“相片”栏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 1 寸照片。此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不得复印。
  2 、第 11 页学校“人事、教务、教研、教师代表”栏目,由所在具体学校相应人员,手工填写,签名。
  3 、第 12 页年度考核结果填至 2009 年度,必须如实填写,与年度考核表结果一致。
  4 、第 12 页右下角 ( 公章 ) :中心校下级学校统一盖中心校公章,负责人签名为中心校校长手写签名。
  5 、第 14 页上“参评人所在学校推荐意见栏”,学校负责人签名为中心校校长手写签名,盖章为中心校公章。
  6 、第 14 页中下部“业务主管部门”为济源市教育局,呈报单位为市职改办或省高评委,不要误填。
 
  B、《评审简表》
 
  1 、“填表人签名”必须手写,填表人为单位职称专干,非申报人。
  2 、没有最高学历的,最高学历栏内容与第一学历栏一致,学历栏详情不能空,必须填清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制等信息,具体参照软件提示。
  3、 聘任时间要与聘任证的开始聘任时间一致。
  4、 转评后晋升人员,在“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一栏填写转评前职称情况,转评前职称证、现职称证都要交。
  5 、“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也要手写,负责人为中心校长,公章为中心校公章。
  6 、务必按“录入 --> 打印 --> 签字 --> 复印 --> 盖章”的程序,最后加盖市直学校或中心校公章。
  7 、评审简表必须 A3 纸规格,不能打印 A3 纸的可先打印成两张 A4 纸,粘贴后再复印。
  8 、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时间(以任职资格证为准),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为聘任时间(以聘任证填写时间为准)。
  9 、年度考核栏,如实填写,填至 2009 年度,必须与年度考核表、评审表填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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