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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的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的意见(试行)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的意见(试行)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快教育强市创建进程,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教育创新,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着力建设一批“教育思想先进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科学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办学特色多样化、学生素质优良化”的名校;积极探索优秀校长、教师的成长规律,努力提高校长、教师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创建名学校、争做名校长、培养名教师”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化,努力提高中小学的整体办学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三名”工程是一项综合工程,不仅要做好整体规划,更要做好单体规划,制定出分步实施方案,相互衔接,有序推进。
  (二)坚持“认真选拔、精心培育”的原则。面向全体、面向教学一线,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努力建立健全一套“好中选优、优中更优”的选拔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做好优秀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三名”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动态管理,年度考核,高标准,严要求,整体推进我市教育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实施“三名”工程是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办学品味的具体措施,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实践,是创建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是对济源教育的统领与提升。
  (一)“名学校”创建工程:通过开展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示范性学校创建等活动,培养和创建一批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群众满意率的名校,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名校创建加快教育强市创建进程。
  (二)“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和建设一支有独特的办学理念、业务精通、善于管理、实绩显著、勇于改革创新、创造具有办学特色的知名校长。
  (三)“名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实绩卓著、有较高知名度的创新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
  四、目标任务
  争取用3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培养规范化学校、特色学校、示范性学校分别达60%、30%、10%以上,选拔培养一批“名校长”和“名教师”;力争使优秀学校在省内或国内有一定影响,使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成为省内或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教育专家、学者。
  五、选拔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现任职校长、在岗教师。
  六、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力素质: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管理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
  3、专业素质(侧重教师):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富有成果,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4、管理素质(侧重校长):重视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并富有成果;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推动课堂教学创新;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善于团结协作,办学规范、有特色,能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出台《济源市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的意见》,明确目标和实施方案。全市中小学、各镇(街道)中心校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选拔培养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的工作方案,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
  (二)确定培养对象
  “三名”工程市级培养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每年11月份进行。采用自主申报、公开择优、初选、复评、专家评议、社会评议等方法进行遴选。坚持学生尊重、家长赞誉、同行认同、社会满意的原则,通过层层选拔,确定培养对象,并建立培养资料库。对被确定的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三)落实培养措施
  根据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市教体局和学校提供适应各种层次人选的培养措施。
  1、完善培养对象近、中、远期培养目标,为每位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可供选择的进修渠道。
  2、为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举办教育教学研讨会。通过研讨、交流,提升名校长、名教师的教育管理理念、教学思想、方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3、结集出版济源市“三名”工程资料文集。收集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著作,宣传推广突出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成果。
  八、考核与管理
  1、加强对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的考核工作。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的滚动考核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所在镇(街道)中心校、学校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对培养对象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2、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定期对培养对象的培养、成长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对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和个人,由市教体局撤消其相应称号。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实施“三名”工程是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济源市教育系统实施“三名”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 “三名”工程的方案制定、日常管理、指导监督与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单位“三名”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度保障
制定“三名”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在科研立项、进修提高、学术研讨、教育考察等方面和推荐省特级教师、拔尖人才人选时,对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优先给予考虑。
  (三)经费保障
  市教体局每年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三名”工程的实施,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研修、专家指导、办学思想研讨等。
  (四)基地保障
  与国内教育发达地区合作,建立培训基地,拓展异地培训,为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搭建发展平台,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提高学校、校长和教师的知名度。
  (五)活动保障
  一是强化学习研修。定期组织专题交流和研修活动,开展专题论坛活动,举办学术报告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有计划地外派参加全国性研究会。
  二是加强实践锤炼。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每年应承担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并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薄弱学校的扶助,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组织展示活动。每年组织1—2次管理艺术和教育艺术展示活动,定期选派培养对象到外校、外地去挂职锻炼和讲观摩课。
  (六)舆论保障
  市教体局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使“三名”工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要广拓渠道,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搞好自我宣传,让学校、校长、教师真正成为一定领域内的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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